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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15〕3号)

发布时间: 2018-05-25 15:13:3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第十一条 反担保方式


  (一)反担保方式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符合条件的反担保人;


  2.可抵押的土地、房产;


  3.定期存单或其它有价证券;


  4.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保证;


  5.保证金;


  6.联保;


  7.担保机构认可的其它反担保方式。


  (二)反担保提供材料


  1.个人创业、合伙经营、组织就业申请人根据需要填写《反担保合同》;


  2.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依法可以抵押或质押的权属证明。


  (三)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反担保方式。


  第三章 发放程序


  第一节 咨 询


  第十二条 申请人到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细致、规范地提供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申请人介绍贷款有关政策并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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