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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译论中的翻译批评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问题是观念比较陈旧、个人随感性强、科学性较差以及标准命题概念模糊。“翻译批评的标准”(critcria of good translation)通常是指从全局着眼设定的价值标准系统;因为翻译有许多层面的问题,每一个层面又有许多对立统一关系。在此,我们不拟逐层逐项地对翻译的价值标准系统进行全面剖析,只拟针对新的发展,谈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希望能摒弃旧观念,树立关于翻译标准问题的新观念。
一、放宽“信”(faithfulness)的尺度
一谈到翻译标准就必然人人都要谈到“信”或曰“忠于原文”。很显然,绝对地忠于原文只是一种理想。如“glass”一词就可能至少指二十五种“杯子”。除非原作者使用这个词时附有具体的摹状词,否则将“glass”译成“杯子”时,“信”明显是相对的。这是就语际转换而言,语内意指也是如此。宋代岳飞的“爱国心”与今天中国人所说的“爱国心”有很大的、可以说是根本的差异。如果诉诸翻译,却只能统统译成“patriotism”。可见所谓“信”的相对性正如同水的纯净度一样,都不可能是绝对的:相对性是世间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和特征。
将“信”的标准绝对化对翻译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不顾相对所指,即“字字对译”(在中国翻译史上则是“质”),其不良影响在西方和中国都有。这份消极的历史遗产直至今天都有很顽强的表现,应该在21世纪大体清除。
翻译批评家应该时刻记住语言哲学家们的忠告,意义永远伴随意向性,表现式是“意义”与在特定情景下的“意向”之总和的外化式:“Open(open)the door”所伴随的意向可以是——
(a)行动示范:大家看着:这样做,就叫“开门”。
(b)请求:“开开门吧!”
(c)命令:“快开门!”
(d)建议:“把门打开,怎么样?”
(e) 描写或叙述中的行为环节:……,打开了门,……
可见,意义的意向性是一个随机性很强的、微妙的变数,它是相对的,要求译者变通而不是执着、拘守和刻板:例如,以上的(e)就可以一直变化下去到(x)、(y)、(z)。翻译批评家在品评译作时,应该多多注意译者在特定情景下怎样把握“意义与意向之总和”及外化转换成译语时所表现出的慧眼慧心,批评家应该笔下留“情”,不要错将译者的“用心良苦”看作“天马行空”———只是根据一个表面上的“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