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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用了工整的四步抑扬格,文字也简洁多了,也押了韵,格律工整的风格保存了下来,意境也有了。但个别词语还值得商榷; 这一点,在下面作比较时再谈。笔者先就语言风格谈点看法。笔者认为,最后一行译文词藻似过于华丽,有损平淡中见奇的古朴风格。也许有人会问,《静夜思》语言平淡,又何以见奇呢?笔者以为它奇就奇在诗人驾驭语言的卓越能力上。李白被誉为诗仙,写丽词艳语的诗歌也不少,但风格是因题材而异的。英国人论风格 时常说:“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在李白看来,“怀乡”之情,凡人皆有,从达官贵人到山村野夫,都借自己的怀乡之情揭 示人生的悲欢离合,在人世间引起共鸣。所以诗人贵在述志为本, 不在词海里寻找那些类似"顾兔半藏身"、"蟾蜍蚀圆影"、"落月沈玉环"等华词丽句,而是从口语体中信手拈来;这样一来,风格得体,感人更深。所以,笔者认为翻译要保持平淡而不必求雅丽。
第三个版本是一位精通英汉语的学者的试笔之作。译诗如下:
Moonlight before my bed.
Could it be frost instead?
Head up, I watch the moon.
Head down, I think of home.
译诗用的是三步抑扬格,结合五绝的平仄,大致为三个节拍, 韵律几乎一样。译诗押的是英雄双偶体,即英诗中最通俗的韵脚。 再看全诗,无一“big word”,平淡的语言风格也保存下来了。最 后两行保留了原来的对仗。可以说"意"、"音"、"形"大致相当, 足见译者驾驭两种语言能力之强。笔者认为这首译诗较好,在于它真正体现了平淡中见奇的语言风格,而风格的表现又是译者真正领会到全诗的意境才能做到的。
如所周知,诗是通过联想来表现诗人的境界和情调的。李白 看到明月,便想到早年居住在故乡时看到过的圆月,这样..才勾起 怀乡之情。中秋赏月,家人团聚,这又是中华民族的习俗,故举 头望月,乡情油然而生。诗人望月和想家是两个同时发生的持续 动作,所以,用watch比用find要贴切些;而且find是"找到"的 意思,原诗的第一行既然已交代了天上的明月照到了床前,那么, 皓月当空,举首之劳即可得,又何必寻找昵?纵观内容和形式的 再现程度,最后一个译本要好一些。
我们已通过翻译实践阐述了语言风格不仅可译而且非译不可。那么,从当代语言学及其相邻学科中我们又能找到什么依据说明语言风格的可译性呢?依据很多,对解决这个问题最有益的是介乎于语言学和文艺批评之间的文体学。文体学告诉我们,所谓语言风格,实质上是在语言运用上不同常规(norm)之处,即所谓"变异"(deviation)。变异现象可以因语境而异,也可因作者而异。目前,文体学家们虽然对"常规"的解释还各持己见,但 把某一种语言的"共核"视为一个"常规"应当是大家认可的。那么,超出"共核"这一范畴的,便可视为"变异"。这种变异,也 就是某个作家遣词造句的特色,或某个作家本身的语言个性。
当然,我们追求语言风格的再现不能断章取义。分析一个作家和一部作品,论其风格是指整体上的"变异"现象,而不是一个词,一句话或一个段落。海明威的简约和詹姆斯的繁冗都是指其整体印象而言的。要把握整体上的语言风格,就要坚持辩证论译,运用多种视角,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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