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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赋宁先生在《浅谈文学翻译》:一文中高度概括了五种对立的翻译原则,这些原则对理解译者角度极有启发性,谨录于下:
1) 译文必须译出原文的同(words ) ----- 译文必须译出原文的意(ideas)。
2) 译文应该读起来和原文一样 ----- 译文不应该读起来像原文,而应该地地道道像一篇译文。
3) 译文应该反映原文的风格(style) ----- 译文应该具有译者自己的风格。
4) 译文应该读起来像与原文同时代的作品一样 ----- 译文应该运用与译文同时代的语汇(idiom)。
5) 译文吋以对原文有所增减 ----- 译文绝不可对原文有所增减。
这五条是翻译界两千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是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弥合了这些争端,因为按照此论,这些对立的翻译原则全都是有价值的,在特定的角度全都是正确的,因此全都应该并存从而起到在功能上互相补充的作用。它们存在的合理性决定于翻译的功能、目的、译者的审美趣味和读者的多层次等等因素。译者可以偏好某一种翻译原则,但不必排斥其他原则。
从翻译哲学的角度看,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标志着在翻译标准取向问题上的一个系统的划时代的转折。这就是把人们无形中总想找寻一个至高无上的最高实用标准的想法打碎了。两千年来的单一的对一元标准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一个更加宽容和实用的多元翻译标准系统群。这个多元翻译标准系统既钽含抽象的一元标准,更重要的楚也包含多元具体翻译标准,它既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实践价值,它既是翻译理论本身必须多元化的理论依据,也是翻译批评标淮多元互补论的基本框架,更是指导翻译实践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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