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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0-26 14:54:2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2) 教学时量

①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 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时量,本科院校 200 学时以上,高职高专院校 240 学时以上;

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 “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年均完成课堂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课堂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3) 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 优良率应在 80%以上。

(4) 教学改革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较显著的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2. 教学科研型教师

(1) 教育教学能力

①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②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 1 门课程;

③任教以来具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经历。

(2) 教学时量

①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 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时量,本科院校 100 学时以上,高职高专 120 学时以上;

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 “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的人员, 年均完成课堂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3) 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良率应在 80%以上。

(4) 教学改革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改革。

3. 双师双能型教师

(1) 教育教学能力

①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

②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1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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