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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0-26 14:54:2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2) 科研业绩

①本科院校要求至少 2 篇高质量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至少 1 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高职高专院校要求至少 1 篇高质量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②主持或主要参与 1 项以上省级课题。

2. 教学科研型教师

(1) 科研意识与能力

①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

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③具备前瞻性的选题能力;

④具备较强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

⑤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

(2)科研业绩

①本科院校要求至少 4 篇高质量论文(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至少 2 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高职高专院校要求至少 2 篇高质量论文(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至少 1 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②主持或主要参与 2 项以上省级课题; 或者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 或者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

3. 双师双能型教师

(1) 科研意识与能力

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 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以及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 科研业绩

①本科院校要求至少 2 篇高质量论文(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至少 1 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高职高专院校要求至少 1 篇高质量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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