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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惯例:人们期待什么样的翻译

发布时间: 2022-12-08 09:20:17   作者:etogether.net   来源: 网络   浏览次数:
摘要: 如果按照某文化社群中成员所适应的创构性翻译惯例,他们期待文学翻译再现原文的“陌生”当然,此陌生相对译入语读者而言。


瑟尔(Searle)提出规范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和创构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前者是指在特定场合指导人们行为的规则(如礼仪中的规则),后者指创造新的行为方式的规则(比如象棋的规则)(参见Searle,1969:31)。和瑟尔的理论类似,我要区分翻译惯例中的“规范性”(regulative)和“创构性”(constitutive)。规范性翻译惯例是指在语篇层次之下的,人们通常已接受的处理翻译问题的形式(如专有名词、承载文化内涵的事件或物体、引语等)。创构性翻译惯例则决定某个文化团体内所接受的翻译的形态(而非改写、改编等其他跨文化文本转换形式)。全部创构性惯例加起来,就是该文化社群所通行的普遍翻译观念,也即读者希望从译本中看到的东西。这里的译本就是指在语用意义上标注为翻译的文本,在扉页或不太显眼的地方,标注有由Z(译者)从X(源语)译为Y(译语)。


就惯例的层级而言,所有创构性惯例的总和组成翻译的惯例观念,这些观念进而决定着规范性惯例,而规范性惯例则是译者在较低层面需要遵守的规则,这样就为译者决定具体翻译问题提供了大的框架。


在更高一级还有翻译规范(norms),如某些司法翻译(见Toury,1980;文学翻译中规范的作用)。甚至在一些文化社群中,译本若要为官方所接受就必须遵循由政府制定的法规(如审查制度)。这种情况下,译者几乎没有自己的选择。但是,读者、翻译发起人(包括政府权威)更多时候希望译者就按照一般默认的惯例翻译即可,而译者则期望读者期待他们这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惯例(见本文3.1)。


如果按照某文化社群中成员所适应的创构性翻译惯例,他们期待文学翻译再现原文的“陌生”(当然,此陌生相对译入语读者而言),译者在翻译中便会原封不动地写出原有场景、地点、人物专有名词,甚至不惜违背译入语文化惯例,通过模仿原有称呼的形式来强调场景原汁原味的地方色彩(如用“signora”表现意大利语地区对太太的称呼)。


另一方面,如果有翻译惯例将儿童书中的场景“泛化”,甚至转移到目标语文化中,为了使读者感到文本和自身世界并无二致,译者便可能决定改变专有名词,调整译入语文化惯例中的“陌生”行为(口头或其他行为)。


《艾丽丝漫游仙境》的两个德语译本为此提供了有趣的例证。

例1:

译文A(Carroll,1973a)将人名Pat和Bill翻译为“Heinz”和“Egon”,艾丽丝的猫的名字由Dinah变成Suse,保姆的名字由Mary Ann改为 Marie,三个小姐妹的名字由Elsie、Lacie和Tillie变成Hilde、Else和Trine,听起来像来自德国北部的人名。


译文B(Carroll,1973b)保留了大部分英语名字,但是对其中一些进行了调整以使其符合德语拼写或语音规范。Dinah变成 Dina(在德语中读作[deena]),Lacie变成Lassy,Tillie变成Tilly,Elisie没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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