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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很像中国传统的词或者曲的长短句,参差不齐,可以非常方便地表达诗人变幻多端的情绪。与英语诗歌格律相比,一个汉语双字词或三字词可以大体对应于英语诗歌中的一个音步。例如:I have been here before,共三音步,可以译作:似曾-浪迹一此邦,也是三个音节,基本能套上。所以,格律方面,也可以说此诗是大半可译的(确切点说,叫大半可仿译。)但要注意,对音步的追求不要太死板,因为英汉两种文字毕竟具有根本的差别,如机械套用,往往会削足适履,使原本生动的汉语失掉活力。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音步大体相当也就可以了,多一个或少一个音节,甚至有时多二个、三个音节也可容忍,只要念起来顺口就行。
从视象美来看。视象美分内视象美和外视象美。外视象指的诗歌的外部排列形式,如诗行的长短等。其实,只要音象美的问题解决了,视象美的外部视象美的问题也差不多基本解决,所以这里主要谈内视象美问题。内视象美指的是诗歌的意象美(包括种种比喻之类)。例如诗中的sighing sund,time' s eddying flight, swallow's soar之类。本诗的音象美引起的歧义不多,所以也可以算是大半可仿译。
从义象美来看。本诗义象有明显的朦胧性。义象朦胧并不意昧着语言文字本身必须朦胧,文字可以是清楚明白的,而若干用语连缀描绘出的诗的整体义象却可以是相当朦胧的。这就造成在诗歌鉴赏上产生行行都懂,整首诗却不懂的现象。除非有其他必要,诗中的象征性含义通常亦无须故意揭示出来,那样有点强作解人(虽然有时不得不如此)。一般说来,只要尽可能近似地模仿表达了原诗的音象、视象等,则义象的朦胧效果也就可以基本传输,所以这一条也可以算是大半可译。
从事象美来看。事象美指诗中的叙事因素。本诗叙事因素不多,与义象朦胧相表里。要注意本诗叙事上故意采用的排比重复性质:have been here before, have been mine before,have been thus before。这种安排产生一种循环往复、相关呼应的沉思性叙述效果,成加以注意。但这种句式并不难处理。 所以总起来说,此诗的事象美也是大半可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