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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行:译者对“窈窕”一词把握不住,于是叠床架屋,连用了4个形容词来修饰lady,但没有一个用得当。“窈窕”实际上就是指娴雅美好的样子,直言之,也就是说姑娘文静而又漂亮,用不着转弯抹角地说她是modest,retiring, virtuous, young等等,事实上欧美人称赞一个姑娘,也多半只用lovely, pretty, nice或beautiful之类词中的一两个就行了,没有这么做作和啰嗦。 又,lady的用法也值得讨论。《关雎》属《国风》,“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歌咏,名言其情者也”。所以,这里的“女”当指劳动女子,年龄也不会大,称lady似乎有些典雅,不若称girl更合民歌风味, 可译作 the lovely girl。
第4行:译“君子”为prince(王子),亦可商榷。译者显按旧说译,认为“君子”指“文王”,而“女”则指文王之“国妃尚为处子时而言之”;要不然就是按字典逐字査阅译出:“君”可作“王”解,“君子”自然就是“国王的儿子”(prince) 了。鄙意以为,此处的“君子”恐怕还是作古代中国男干的美称解恰当些,颇类乎英、美人的gentleman。又,原诗“好逑”,意为“爱慕而愿结成配偶”之谓。 译者把动词“好”(hao)译成了形容词good(hao),大谬。全句就成了“她是我们王子的好伴侣”。
第10行:“不得”译文为found her not,误。“不得”是“得不到”,不是“找不到”。
第16行:“左右采之”,指的是“淑女”左右采择荇菜,译文戟gather it, we字误,可改为she。
第21行:“左右笔之”,指的也应是采择或烹煮荇菜,译文we cook and present it, we 字欠妥,当为 she。
第24行:“钟鼓乐之”,意为“敲钟击鼓,奏乐娶此女,使她快乐”。译文 with... show our delight in her与原意不大合。Legge显然不知道这是婚礼, 只当是一个王子喜欢一个女子,于是将她迎进宫来,击鼓奏乐,大家都高兴髙兴,至于是否结婚,却是另一个问题。所以,此行及19行译文都未言明,而这行译诗分别用了宾格代词us和属格代词来代替me和my,更说明Legge 的理解大成问题。译此类诗行,如果译者实在尤法确定句中的代词指代何人,译文也就不必一定要加上一个代词,否则往往流为大弊。人称一错,则通篇皆错。
总评:综上所述,Legge此译文实属下乘之作,信、达、雅没一条合格,以许渊冲教授三美论(意美、形象、音美)范之,更见鄙陋。但Legge对此诗用力甚勤,又另外译成格律体,读来倒也音韵铿锵悦耳,文字也较此篇为胜,而意思却与原作相距更远,可看作同题材的创作,说是翻译,实在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