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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逆译法
如果英语中的表达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比如英语句子一般先交待主要内容,然后再使用从句或分词补充细节;或者先交代结果,再讲明原因,译成汉语时,可采用逆译法。如:
The purpose of this book is to place at the disposal of the design engineer[1] who is facing these challenges [2], a survey of the experience gained from the many and diverse applications of aerostatic bearings [3]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successfully accomplished [4].
【译文】空气静压轴承已经研制成功,在各个方面的应用中也都取得了很多经验,因此,向承担这些任务的设计工程师介绍便是本书的目的。
这个长句包含三个句子,一个分同短语,传递四层意思。1是主句,at the disposal of...(供……所用)的后面插进了一个定语从句,把place和a survey隔开很远。1的意思是“本书的目的是介绍这些经验”;2是“设计工程师面临这些任务”;3是“从各方面的应用中获得很多经验”;4是“空气静压轴承已研制成功”。每一部分都有一个主题。“空气静压轴承”可作全句主题。主题确定后,将各层意思用规范的汉语连贯即可。译文的结构安排是:4,3,2,1,正与原文的相反。
3. 分译法
有些英语长句,在排列次序及表达方式上与汉语差别很大,又不能完全按顺序或逆序翻译,这时可以考虑打乱原文的结构,按汉语的习惯重新排列,如按时间先后,主次或逻辑关系排列。现举一例:
Pure science has been subdivided into the physical science, which deals with the facts and relations of the physical world, and the biological sciences, which investigate the history and workings of life on this planet.
【译文】理论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生物科学。前者研究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相互关系,而后者則探讨地球上生物的发展历史和活动。
physical science 和 biological science 是 subdivided into 的并列宾语,但这两个宾语的后面都带有长而复杂的定语,如果按顺序译会显得层次混乱,不易理解。汉语中的改译,即先将两个并列成分译出,然后再分别加以论述,使语篇的眉目更加清晰,逻辑性也更强,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在翻译过程中应“得其意而忘其形”长短句各有优缺点。过多使用短句使文章单调乏味,缺乏条理,给人一种零碎的感觉。全用长句则句式冗长,令人生厌。只有长短句合理搭配.才能产生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