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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的翻译包括三种模式:整体翻译、局部翻译和要素翻译。
1)整体翻译,即将专利文献从头到尾字斟句酌地翻译。整体翻译是专利申请的基础环节。
2)局部翻译,即根据专利法律法规对专利文献的文体要求,针对企业所关注的专利文献中的某一部分(例如:权利要求、背景技术、说明书具体实施例等)进行的翻译。局部翻译是企业快速获取关注的专利信息的有效手段。
3)要素翻译,即在翻译过程中对专利文献中技术术语的翻译,也可以体现在专利分析过程中提炼表述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术语的翻译。要素翻译是整体翻译的必要过程,也是企业专利分析的基础步骤。整体翻译、局部翻译以及要素翻译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转换。每一种翻译模式都可对企业的专利布局产生帮助和影响。
这三种模式翻译模式遵循的原则:
(1)整体翻译中务必要遵守直译原则。与传统文学翻译的“信达雅”原则不同,在专利文献翻译中,务必遵循直译原则。因为,专利文献属于技术性的法律文件,是对一项技术创新的语言表示,而技术创新的每一部件或每一步骤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出现主观因素对其影响。
(2)局部翻译必须兼顾整体技术。虽然局部翻译仅是针对专利文献的某一部分进行翻译,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切忌“断章取义”。因为,专利文献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必然包括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等与技术本身相关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局部翻译时需要进行有效的抓取。
(3)要素翻译需考虑多样性。“一句话百样说”在专利文献的要素翻译中经常会遇到,比如:等离子体显示器中的“阻挡肋”翻译成英文就有多种表述barrier rib、partition、bulkhead等。而这些表达的来源都基于译者技术知识的积淀。要素翻译要体现该要素在技术方案整体中的意思表示,必然也要考虑技术方案所在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效果和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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