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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流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推荐人选
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1的比例推荐人选(各省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并盖章(见附件2、附件3),于2018年5月11日前寄送我司,并发电子文档。
(三)确定候选人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培养奖励的300名候选人。
(四)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公布培养奖励人选名单。
四、奖励培养措施
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养工作,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奖励工作。
(一)培养措施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2.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
(二)奖励措施
1.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表彰,每人奖励1万元。
2.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他们专业发展。
联系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刘扬、焦江方,电话:010–66097864,传真:010–66020522,邮箱:yliu@moe.edu.cn。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卫静,电话:010–6609210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