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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从2018年起,决定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从2018年起,每年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专业成长,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进而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村教师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4.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6.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向“三区三州”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