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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1-05 14:57:5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教育部   浏览次数:


5 学校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国际化战略、服务面向、优势和特色,结合招收来华留学生的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来华留学生人才培养目标。

6 培养方案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结合来华留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发展特点,制定明确、适用的来华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

6.1 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等内容,满足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来华留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来华留学生的学习特点。

6.2 汉语和中国概况类课程

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汉语能力水平要求和中国概况类课程的必修要求;不应设置国防教育环节和军事课程(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高等学校应当安排充足、适用的汉语课程和中国概况类课程,满足来华留学生修课需求。

6.3 实践教学

来华留学生的实践教学应当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同时,与来华留学生的职业规划相结合,适应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6.4 学位论文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使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高等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当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来华留学生在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中所使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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