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中共荣成市委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荣发〔2015〕8号)

发布时间: 2018-05-21 08:59:0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2、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自2015年10月起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深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等便利化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企业,因筹建时间长、暂时无法取得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可核发限定有效期、经营范围为“对某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的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文件。对2014年3月1日前登记、注册资本未按期到位的公司,符合认缴制条件的,允许办理变更手续,可免予处罚。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照。(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运行监管,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简化审批手续,合并审批环节,由前置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相关配套措施,取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放开民营投资工业项目招投标市场。搭建网上联审联批平台,实现镇级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市级服务中心窗口网上审批。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办事导航、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全程陪同代办等服务。开通市场主体设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中介机构选用等绿色通道,规范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指南,承诺办理时限。(牵头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气象局、人防办、交通局、民政局、畜牧局、人社局、卫计局等)


 4、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对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考核,分为A+、A、B、C、D五个等级,B级以上等级方可在荣执业。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法制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5、加大减税清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保持有关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适时出台我市收费公示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免征小微企业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12项收费,年内暂停收取房地产项目和宾馆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等收费项目。对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规范市场收费行为,涉企收费项目中有低限设置的,全部按低标准收取。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物价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