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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趋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全市创业创新新格局,打造发展“新引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
激励扶持大众创业,推动万众创新,全面激活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推动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努力造就一批创业创新生力军。
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培育大学生创业先锋;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应届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到农村、牧区、林区、垦区创业创新,投身新农村(牧区、林区、垦区)建设;鼓励支持各高校(中专、中职)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扶持在校大学生(中专生、中职生)创业创新。
鼓励农村牧区林区劳动者就地创业。支持农牧民返乡创业,扶持各类能人创业创新,特别关注和扶持少数民族、妇女和就业困难群体创业。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制定有效措施,扶持群众性创业创新。
二、完善创业创新载体体系
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夯实壮大创业创新载体,实现全社会创业创新效益最大化。
加快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强化呼伦贝尔市创业园示范引领导作用,启动呼伦贝尔市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及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