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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5-21 08:54:0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鼓励社会各界创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业驿站、创竟坊等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等特色明显的众创空间,为创业创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完善创业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以“一园区、多基地”发展模式为引领,创业与创新相融合、线上与线下相呼应、孵化与投资相支撑的具有呼伦贝尔市特色的多元化创业就业大格局。


 到2016年底,全市各类创业孵化载体突破100家,新增中小微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三、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落实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及创业园、孵化基地场地租金减免等扶持政策。


 对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创业项目和带动就业情况,可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的创业补贴。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者,可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3000元。以上所需补贴资金按照《关于开展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4〉135号)、《呼伦贝尔市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呼政办发〈2015〉29号)规定,统筹使用自治区补助地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创业专项资金。


 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5年1月-2017年12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营业额1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制定支持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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