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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5-21 08:54:0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四、发挥创业创新资金作用


 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旗市区根据人口规模、创业就业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安排300-500万元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提高各级财政创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及代偿损失的基金补充、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奖励和宣传、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业务经费等倾斜。


 探索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用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指导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创业园、孵化基地创业创新。


 对符合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要求的创业创新基地、团队和个人,争取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奖励资金支持。鼓励创业创新企业参加国家的创业创新大赛,对大赛取得名次的给予奖励。


 培育扶持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成功创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的,市政府和受益地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遁


 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活动,壮大创业创新投资规模,促进大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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