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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那段中文,便知其为翻译,自己写文章不会这样用词造句。译者“不厌求详”,于是“不厌其长”,使读者读来吃力。假如用另一种译法,如:
“那是一间平板单调的空洞教室。说话的人每说一句便用他的四方食指在那位教师的袖子上划一下以加强语势。加强语势的还有他的四方额头,那是一道建立在双眉上面的墙,墙下隐藏着两个深暗的大窟窿,藏着他的双眼。加强语势的还有他宽薄而紧闭的嘴唇;也还有他干燥生硬,发号施令的声音。加强语势的还有他的头发,它像枞树耸立,使他发亮的秃顶不受风寒,而那个秃顶像葡萄干馅饼的硬壳,有许多隆起,好像表示脑袋已装满坚硬的事实而毫无余地。说话的人硬直的姿态,方正的外衣,方正的裤筒,方正的肩膀都在帮助他加强语势。还有,就是他的领巾,习惯了毫不松懈地扼住他的咽喉,像固执的事实一样,也在帮助他加强语势。”
这一段译文读来不像前一段那样吃力,不要等待读完两三行才知道一个完整意思。用词趋向压缩集中,造句趋向松弛句,较易使读者减少注意力而获得统一的印象。试比较下面两句译文:
(1)讲话的人那四四方方像一堵墙壁般的额头也在帮助他加强语气,而他的双眉就是那堵墙的墙根,同时,他的眼睛找到了两个为墙所遮蔽着的,宽绰深暗的窟窿作为
藏身之所。
(2)加强语势的还有他的四方额头,那是一道建立在双眉上面的墙,墙下隐藏着两个深暗的大窟窿,藏着他的双眼。
第一句的描写分散:额头帮助加强语气——双眉——眼睛,似乎眼睛是描写的重点。第二句的描写集中在墙,也就是方额。双眉一笔带过,眼睛不作独立描写。全句中心是墙,这样才和以下各句所刻画的形象配合组成这个人的突出形象,显出这个人的性格。眼睛的深陷不过是从对比来突出方额。狄更斯写作艺术特点之一是善作讽刺画(caricature)。这一段体现了这一特点。假如有个漫画家按照这段描写去作画,他必然要以深陷的眼睛来烘托突出他的前额。原译者的英语语法意识很强,尽量按照英语结构去译,必要变的原文多数句子的主谓语“The emphasis was helped by..”,译为汉语不能照用被动语态,于是变为主动语态。
汉语没有关系代词,因而没有如英语的定语从句(汉语的定语不拘长短,多以“……的”放在所修饰的名词的前面)。这样,很多句子的结尾都是“也在帮助他加强语气”,然而自第一句以后,这属于已知信息,什么东西,怎样帮助他加强语气才是未知信息,原译作为话语(discourse),恰恰是将已知信息和未知信息倒置(原文第一句后,接着以The emphasis开头)。同时,汉语既没有定语从句结构,长而且复杂的定语从句又不能变为“……的”的前置定语,翻译时便改用随后分句或其他结构来译出,此时两部分容易脱节。因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区分并非绝对,即非限制性的定语从句与主句的意义关系有密有疏,它不同于限制性的只在于缺了它,主句仍有独立意义罢了。上段中描写头发加强语势一句最易前后脱节。要使头发带出堆满事实的脑袋,头发与脑袋成为一个整体。原文which一句中的细节,分别用分词短语、同位语、介词短语、状语从句,按一定语法关系组成整体。汉译宜融会贯通其意,不拘于英语语法结构,用通顺的汉语,突出信息的焦点,理顺原作的逻辑。语法结构在话语或语段结构中有很大作用。英译汉要译成通顺易懂的汉语语段,就要在汉语语法结构和词语运用上多想办法。汉译英要译成通顺易懂的英语也一样。实际上词语运用和语法结构运用不可分割。但为避免缠夹不清,可先着重谈语法结构的运用,因为是从话语或语段的角度来谈,故要谈一下这方面的理论。又因为是讲翻译,故选择在翻译中较难处理的定语和状语的运用来谈。英语和汉语句子的基本成分:主——谓——宾基本相同,翻译中难用而与话语或语段组织,与信息传送息息相关的在于定语和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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