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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2-12-28 16:21:1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杭州师范大学   浏览次数: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全程学费为金融硕士80000元/生,法律硕士50000元/生,社会工作40000元/生,教育硕士30000元/生,软件工程硕士45000元/生,艺术硕士60000元/生(具体以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的学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3.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十、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四)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七)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s://yjs.hznu.edu.cn/c/2022-09-15/2751705.shtml)。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h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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