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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四川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2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现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3年,共有15个学院依托8个博士招生专业、27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28个专业型硕士招生专业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战略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推动学科内涵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常规石油天然气特色突出,页岩油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领域优势显著,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和新材料领域优势明显;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等学科处于世界高水平行列;在智慧能源、能源经济、能源法规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招生代码:10615)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学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研究生均在学校本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拥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终决策权。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全日制招生计划按2022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非全日制按2022年实际录取人数安排。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可能有所增、减。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