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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合格者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位及罗马第一大学欧洲学学位,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一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相关信息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7/page.htm)。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四)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五)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七)我校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八)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九)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十)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十一)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二、联系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uel.edu.cn。
研招办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
研招办E-mail:yjszsb@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各学院硕士招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各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非专项计划)人数汇总表.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院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