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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2-10-25 15:37:25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东大学   浏览次数: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类别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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