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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2021 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3-31 09:30:5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南京大学   浏览次数: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

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

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在复试阶段,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我校对参加复试的考

生的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

行严格审查, 具体按照 2021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

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

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全

程予以回避。

八、学制与培养费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

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

及文号 备注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苏价费[2014]196 号 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除中美中心以外各专业) 元/生·年 8000 3 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中美中心) 元/生·年 40000 2 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苏价费[2014]196 号 学制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

硕士、出版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文物

与博物馆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

学硕士、护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 生

物与医药(制药工程) 、 材料与化工(化

学工程、材料工程) 、 资源与环境(环

境工程、 地质工程) 、电子信息(控制

工程、光学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

与通信工程、 微波与无线通信工程、计

算机技术) 、 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

程与管理等领域、 建筑学硕士

元/生·年 10000 3 年

教育硕士 元/生·年 10000 3 年

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社

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

统计硕士等

元/生·年 10000 2 年

艺术硕士(MFA) -戏剧 元/生·年 28000 3 年

艺术硕士(MFA) -美术 元/生·年 20000 3 年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元/生·年 20000 2 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苏价费[2014]196 号 学制

会计硕士 元/生·年 90000 2 年

审计硕士 元/生·年 80000 2 年

工商管理 EMBA 元/生·年 254000 2 年

工商管理 MBA 元/生·年 130000 2.5 年

艺术硕士-戏剧 元/生·年 30000 3 年

艺术硕士-美术 元/生·年 20000 3 年

公共管理硕士 元/生·年 29000 3 年

金融硕士 元/生·年 50000 3 年

工程管理硕士 元/生·年 50000 3 年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元/生·年 25000 3 年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元/生·年 20000 2 年

应用心理硕士 元/生·年 35000 3 年

图书情报硕士 元/生·年 20000 3 年九、院系所在校区

以下院系目前在鼓楼校区(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 22 号):商学院、法学院、教育研究

院、工程管理学院、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艺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学院、软

件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以下院系目前在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关系研究

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科学研究所、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

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

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匡亚明学院。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提

供助学金(0.6 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1.2 万元/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奖

学金(2 万元/人)、学校及社会捐赠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

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和多种创新项目资助。

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校

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2、 我校不安排 2021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

住宿。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

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对于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我校

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本人签定定向协议。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

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7、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9、若 2021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

主页予以公布。

10、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

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 9 楼 911

邮编: 210023,电话: 025-89683251

Email: njuyzb@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南京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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