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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 8 号)文件精
神与要求, 制定《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
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
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1
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5800
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2300 名左右(最终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
下达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 2 号) 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
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定向就业的硕士录
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
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
士生(招收专业详见《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生均
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我校 2021 年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的专业有: 025100 金融、 025700
审计、 125100 工商管理、 125300 会计、 125200 公共管理、 045400 应用心理、 055200 新闻
与传播、 125601 工程管理、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135102 戏剧、
125500 图书情报、 135107 美术。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21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自命题科目:学校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 2020〕 8 号)、《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 2019〕 12 号)
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初试科目按一级学科命题为主。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该类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
硕士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现阶段学术水平的代表成果,如获奖、专利、学术论文等); d.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