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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毕业就业、办学地点和住宿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我校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按照国家研究生计划为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学校研究生培养专业办学地点分布在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有住宿需求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栏注明服务期满年月和加分政策名称,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1”栏注明在职及定向单位名称。网报系统所填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考试。除2021届应届本科生在2021年9月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 咨询申诉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5办公室
邮编:010021
电话:0471-49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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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71-499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