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16年12月24日—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7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