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菲弗尔认为,不同的各种文化常把翻译视为理所当然。更确切地说,不同的各种文化常把自己演化中某一时期流行的翻译技艺视为理所当然。西方翻译史日益证明翻译技艺多个世纪以来都在不断变化,在某一特定时期被认作是“显而易见”的东两 (What was accepted as“obvious”)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阶段。重要的问题是转变和改变都不是随便发生的,相反,它们是跟不同的各种文化在不同时期与翻译现象达成和解的方式密切相关,与对付另一种文化的存在(the existence of The Other)所提出的挑战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在一些对付那另一种文化(that Other)的策略中选择可行的对策密切相关。因此,作者终于正在开始把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翻译实践的途径看作是偶然的,而不是永久的,可变的,而不是固定的,因为他们正在开始承认它们的确是许多世纪以来变化不定的。似非而是地说,只有翻译一旦被认为是偶然的,才有可能突出它一向在发展当中所占据的中心地位,才能真正得到文化的确切定义。在两种不同文化比较之下,这种偶然性就更容易看得出来。
这种比较,不仅可以把两种传统说清楚,而且也可以最终把翻译现象本身说清楚。作者接着讨论了中英两种传统的翻译实践。简言之,翻译实践是一种文化用来对付我们所谓的另一种文化的策略中的一种。翻译实践的发展也就向我们提供了应如何看待那种社会的线索。譬如说,中国在自己的历史上只出现过三次翻译对策,第一次是大约从2世纪到7世纪的佛经翻译,第二次是16世纪开始基督教经典著作的翻译,第三次则为19世纪开始的大量西方思想和文学的翻译,这一历史史实对于在中国文明开化中占突出地位的另一种文化的形象已有所说明,那就是:另一种文化并不被认为十分重要。在这方而,中国并不是孤例,古希腊表现得更为极端,它对另 一种文化根本不感兴趣,不曾开发任何翻评思想,也几乎不曾翻过任何东西。
凡是自命处于所在世界中心的文化,除非被迫,都不大跟另一种文化打交道。希腊人首先是由于波斯人入侵被迫跟另一种文化打交道的,但它对外来文化能够成功地予以轻蔑的拒绝并置之不理,然后是由于古罗马人的占领,它不再能完全忽视,但也没吃多少苦头,因为它的语言和文化受到了占领者的高度重视。中国人由于佛教的传布而被迫同另一种文化打交道,但外来文化并没有威胁到自己社会的结构,所以容易接受。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只是从翻译的方式来看是如此,而且从道教概念在翻译中用以同化佛教概念这个事实来看则更是这样。19世纪的情况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严复和林纤仍然可以根据前人所创造的传统,用汉语文言文和中国人的说话方式来译。只有到了文言文在官员、文人和知识分子中间不再作为交际语言和随之而来的西方文化的影响在中国兴起的时候,这一同化策略在20世纪才开始行不通。
不重视另一种文化的文化不只是自认为在总格局中居于中心地位的那些文化,而且还有性质上比较相同的那些文化也是如此, 这已为古中华文化和古希腊文化所证明。那些性质上比较相同的文化常把自己的行为方式看作是“理所当然”,面对其他方式时,也就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方式看作是最好的方式。这类文化在接受外来文化成分时,就会再一次地没有太多疑虑和限制地把外来成分加以归化。中文翻译域外文化所产生的文本,目的只是在取代原文。原因多半是那些参与中国文化的人多数不懂中文或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