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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3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2-12-15 17:02:05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武汉大学   浏览次数: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如在复试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于复试前交相关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如在复试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于复试前交相关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我校“单独考试”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和“党的建设(专业代码0305Z1)”2个专业招生(以最终单考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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