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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 图书情报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 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总成绩。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3 月中下旬,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 录取
(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 根据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七、 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 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
可入学。
八、 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 硕士生。
九、 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 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 江湾校区(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 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 138 号)、 张江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 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 如有新增办学地点, 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 学费、 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 按照国家规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 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 7000 元), 按学年收取。 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的学费标准, 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 网址: 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 栏发
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 我校从 2019 级开始,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 、 面向西藏地区“ 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研究生支教团” 、 “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 ” 等类别外, 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 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 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 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 奖学金和“三助” 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 学生奖助” 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 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 2014〕 2 号) 精神, 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 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 考生入学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 接受高校、 培训医院管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临床培训和考核(相关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 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且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考生被录取后, 学校将统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 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 2022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 供考生报考时参考。 2023 年的招生专业、 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 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 且带“★” 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三) 若 2023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 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 我校面向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 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 咨询、 申诉和监督
(一) 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 10246
联系部门: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 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 (021) 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 (021) 65644159邮箱: 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 监察处
电话: (021) 65642601
邮箱: jiancha@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