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4、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除工商管理专业(MBA)、项目管理专业需要满足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年限要求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不接受应届生报考。
六、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其中报考美术学专业(01-04方向)、设计学专业(01-06方向、10-12方向)、音乐学院的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应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并到上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3、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美术学专业(01-04方向)、设计学专业(01-06方向、10-12方向)、音乐学院的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应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并到上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非本市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上海大学考点的非本市应届生须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4、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上海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现场确认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