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17名(包含硕士推免生、统考生、联考考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6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发改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2015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943、82589130、82589139。
6.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