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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翻译硕士MTI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6-12-09 09:15:42   作者:etogether.net   来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浏览次数: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和学籍资格。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111政治理论、241英语、614高等数学、专业基础课共四门以及在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及科目代码见招生专业目录)。凡报考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部分管理学专业不要求选考高等数学,考生可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学科、专业选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3.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初试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
 
4.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制定复试办法,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
 
5.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面
 
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6.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并提供我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7.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复试时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8.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课加试合格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单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
 
3.考生必须提供在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7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以便联系,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4.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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