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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抵触第(2)及(3)款的条文下,凡有人因不缴付根据定罪或命令而判决须缴付的款项,而被裁判官判处一段监禁期,则在该笔款项的一部分付予获裁判官授权的受款人后,其监禁期得以缩减,而缩减的日数占监禁期总日数比例尽量与已付款项在判决须缴付款项中所占比例相同。
Subject 一词作名词主要解作“主题”和“臣民”;作动词解作“使服从”和“使蒙受”。但这两种用法通常出现在普通英语之中, 一般都不会有理解困难和翻译上的疑惑。此处的subject to...是形容词,属于法律英语中的用法。它在汉语中似乎至少有五六种不同的译法。虽然各种译法都不尽相同,但核心意思大同小异。
不管译成“以……为条件”、“根据……规定”,还是译成“在符合……情况下”、“在……规限下”,但中心意思是“受制于”有关条款或须“依照”有关条款办事。因此,“根据……规定”是最直截了当的翻译。如在含有两个subject to...的例1中,一处被译成“在符合本条的规定下”,另一处被译成“受该规则所订明的条件规限”,这两处的中心意思都是“根据规定”。只是为了避免重复,才有稍微不同的表述而已。如果用“根据……规定”来取代前两者,译文是不会有错的;只不过后者不是“规定”而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