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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翻译时要有法的观念
招标书、投标书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在本质上是为制定交易合同做准备,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一旦确定中标,作为招标重要文件的标书便成为制定合同的依据,也吋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例如项目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价,时间(开、竣工日期)、地点等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以翻译标书必须有法的观念、科学的态度,要慎重严肃,不能掉以轻心。
2) 语言要具体简明
招标书、投标书是实践性很强的文书,一定要译得具体规范,用语要明确无歧义,各种数据要准确无误。比如在表示时间时,就不能用「来年の春」「五ケ月後」等较模糊的词语,而应该使用具体的年月日。另外,使用语言要简洁。比如“标底”可以译为「入札底値」「入札の最低基準価格」等。但是在标书中,一般选择像前者那样的较为简洁的说法。
3) 注意对专业用语的翻译
招标类文章中往往有很多专业用语。无论是汉译日,还是日译汉,都应该找到译入语中相对应的专业用语。比如,“招标书”按照日语的习惯译成「入札募集書」, “公开招标”译为「公開入札募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