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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协调推进人才流动配置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流动配置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实意见。
(二十一)完善政策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坚决清理妨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废除不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
(二十二)狠抓督查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人才流动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二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促进人才流动的重大方针政策、各地各部门新举措新成效、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和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树立正确人才流动导向。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才主动投身到党和国家的伟大奋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