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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5-07 14:44:3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浏览次数:


五、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

(十六)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

深入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才流动公共服务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快建立一体化的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推广人才流动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适时修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基本公共服务。加强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行人才流动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升人才流动服务水平。


(十七)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按照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要求,制定新时代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和“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各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人才流动配置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鼓励行业组织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为更好促进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服务。


(十八)创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

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资源储备和需求情况的分析,强化对人才资源供给状况和流动趋势的研判。围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创新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挥好引才、育才指引性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将新兴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加强国家职业分类的推广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采取授权、委托、资助或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开展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和人才目录编制。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配置办法,简化优化引进程序,提高人才引进效率。


(十九)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的人才落户条件,建立健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分落户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简化优化落户审批流程。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打破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才在城乡、区域之间流动提供子女入学、住房安居、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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