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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3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6号),为推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类分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我部将开展第九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范围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中遴选。
三、申报程序
(一)各地人社厅局根据本地区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施教机构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备选单位,并出具推荐函。教育部所属高校可通过所在地人社厅局进行申报。
(二)备选单位填写《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方人社厅局预审后,作为推荐函的附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各地人社厅局登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www.zsgxgc.gov.cn),指导备选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