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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考察、评审,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对每个基地提供300万元左右的一次性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社厅局应高度重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个地方人社厅局原则上可推荐2个备选单位。
(二)各地人社厅局应结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需要,优先推荐承担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任务,在重点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社会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的施教机构参与申报。
(三)为更好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将优先从各地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充分考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施教机构的合理分布。
(四)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优化结构布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审将加大对备选单位产学研结合情况、承接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等情况的考察力度。
(五)各地人社厅局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并将推荐函及《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选单位属于地区或部门、行业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应一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继续教育处
附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5日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