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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本科院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辽教发[2012]202号)

发布时间: 2018-10-25 14:22:0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一、课程性质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提高学生职业规划、就业素质与能力,而开设的公共必修通识课,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课程,其知识体系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是一门应用性、综合性的课程。高校要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计划,并贯穿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省教育厅将把课程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教学和就业工作评估范围。

二、课程目标

在态度层面,应使大学生树立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把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社会发展相结合,确立职业的概念和意识,并愿意为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和社会发展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在知识层面,应使大学生准确理解专业及其对应的行业、职业情况;了解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集群建设情况,较为清晰地认识自身的特点、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状况;了解就业市场基本的信息,把握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掌握求职择业的基本知识。

在能力层面,应培养大学生职业规划、求职择业等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能力。

三、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职业生涯规划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自己的专业及其就业情况,认识到确立自身职业发展目标的重要性,主动思考未来理想职业与所学专业的关系,学会探索自我、探索职业,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决策,形成初步的个人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逐步确立长远而稳定的发展目标,增强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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