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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改革目标。根据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科学规范德育目标,着力优化德育内容,积极创新德育途径,建立德育科学评价体系,积极构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联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共同推进的大德育格局,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科育人、全过程育人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
4. 规范德育目标。根据立德树人总体要求,按照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和导向性相统一的原则,高等教育阶段德育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公民,人格健全、热爱生命、遵纪守法、承担责任、创新创造;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示范者和传播者,努力学习掌握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培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追梦人,拥有国际视野世界眼光,熟知国史国情,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实践者,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
5. 明确德育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形势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中国梦教育,国史教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世情、国情、省情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
(3)公民意识教育。开展权利义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
(4)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时代精神教育。
(5)创新创造教育。开展劳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