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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目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金额等,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列入失信者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联合做好项目核实推荐工作。各地、各高校原则上应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等方式,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各地团委将《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邹欢,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将《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蔡晨磊,电话:027-87677790,邮箱:hbcyclub@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邮编:43007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毕业生)
附件2: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在校生)
附件3: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