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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

发布时间: 2018-05-22 14:55:1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二十)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市县政府要加大培训资源资金整合力度,对辖区内各类培训资源或按照机构进行实体化整合,或按照培训项目、内容进行功能性整合,建立综合型培训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形成培训合力。建立专兼职、高水平的就业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突出职业培训的技能性和操作性。坚持把劳动者意愿和市场主体需求有机结合,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培训机构,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探索培训资金、岗位需求与就业有效结合的办法,把优质培训资源、资金向带动就业显著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集中,形成因岗培训新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范围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应届高校毕业生、“两后生”扩大到所有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按照技术等级和培训内容适时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办、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二十一)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推动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省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培训鉴定上门服务,积极引进省外用人单位参与培训。(省人社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二十二)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市州及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专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力量,每个街道(乡镇、社区)至少配备2名以上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服务任务重、辖区人口多的可适当增加。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就业创业需求。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委托就业失业登记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限制,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户籍、性别、宗教信仰等限制性条件,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加快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力争2016年底前实现县区级服务中心全覆盖,2020年乡镇级服务中心全覆盖。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行为,着力规范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制定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指导意见,推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按规定向同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开展自主品牌建设,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合理流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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