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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不仅担负着将源语转化为目的语的职责,其同时也是文化和文明的传播者。医学翻译的直接对象是医学文本,其所传递的不只是医学科学,还应该包括医学文化。当今,翻译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日益密切和深入;而医学也不只是一味追求客观、准确的科学性,官方已经明确提出要推动医学人文与医学科学的整合,注重医学中的人文关怀精神。因此,医学译者不仅要遵循忠实、通顺的翻译原则,更应在翻译过程中给予包括医学伦理在内的医学人文以应有的关注。医学术语具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特点,对医学科学的交流传播至关重要,因而在医学术语的翻译过程中,理应对伦理进行充分考量。
以下医学术语英汉翻译的例子应当有助于说明,在医学术语翻译中,伦理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例 1 “Alzheimer's disease”多年来曾被广泛地译为“老年痴呆症”,直至 2012 年 9 月,中国央视联合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呼吁关注失智老人;卫生部在几乎同一时间明确表示,“老年痴呆症”带有明显歧视色彩,以后的规范名称应为“阿尔茨海默病”。歧视性的原译名无疑会给病患及相关人士带来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有违反“切勿伤害”的医学伦理原则之嫌。而官方推崇的“阿尔茨海默病”这一译名,初看虽略显拗口甚至有失通顺,但其明显更具医学人文关怀,不失为注重医学伦理考量的适切译法。在此译例中,语言层面上较为通顺,且较能传递内涵的译法“老年痴呆症”,被略欠通顺、字面上无法直接传递内涵、但更为符合医学伦理价值的译法“阿尔茨海默病”所取代,可见伦理不仅是医学翻译中的重要因素,甚至有可能被置于比“通顺”更为优先的地位。
例 2 “AIDS(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 ”在华语世界有“爱之病”( 新加坡的规范译法) 、“爱滋病”,甚至还有过“爱死病”等不同译法,但中国大陆的统一规范译法为“艾滋病”。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便有学者为“爱滋病”这一译法叫好,认为其乃音义兼顾的佳译,甚至还否定了“艾滋病”的译法。更有甚者,有人认为“爱之病”比“爱滋病”还要更为鲜明、贴切,令人耳目一新,格外醒目,因为前者更能概括地将性乱与致病联系在一起。然而,科学告诉我们,此病传播的途径主要有三条: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性乱只是其中一种致病原因。企图在译文里用“爱”字来达到音义兼顾的效果,纵然某程度地传达了病因之一,但以偏概全的译法不仅未能再现原作,有违翻译伦理;而且在译文中向读者传递“此病因爱而滋生( 爱之病、爱滋病) ”,甚至“该病患者因爱而死( 爱死病) ”的误导性信息,无视此病尚有许多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等造成的无辜患者,这又何尝不是对人类之爱、对医学进行了某种意义上的伦理颠覆?
当前,医学与人文学科的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和学界共识,新时代的医学译者也应当培养超越语言和专业层面的文化意识和素养。医学术语的翻译不仅需要遵循“忠实和通顺”的语言层面的标准,传播医学科学;亦应该着眼于文本背后的伦理,传递医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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