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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zza Hut如今译成“必胜客”,在意义上脱离了快餐的味道,在膏色上丧失了中国人对其原有的熟悉与亲切感。倒不如译成``比萨饼”实在,“比萨”是音译,“饼”用来描述食品的种烫;这样既可表达意大利是该美食的故乡,又能借助比萨斜塔的声名唤起食客对意大利美丽风光的联想。
再比如两个纯粹音译的例子, Sportsman自行车和Unlsports运动鞋,市场上的译名前者为“斯波兹曼”,后者为“纽伦斯堡”,若不是对品脾的熟悉,有谁会把这两个名称与它们所代表的产品联系在一起呢?建议将前者改译为“健将”取其健康迅捷的意思;后者改译为“优跑”取其利于运动,穿着舒适之意,且两者都能显示出商品的特性,音色上也符合人们心理上的要求。
在收集商标译例的过程中,笔者逐渐归纳出一些成功译名的经验和失败译例的教训,拟提出如下可在翻译商标时参考使用的技巧。
1.省音。外文商标在译成中文后多易采用两字或三字的形式,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和时代的发展趋势;三字商标则多起源于中国传统的老字号,如“同仁堂,“全聚德”、“稻香村”等。因此中文译名可减原名的多音节为二字或三字商标。如Pentax译为“宾得”、McDonald’;译为“麦当劳”、Sprite译为“雪碧”、Aquafresh译为“家护”牙膏等,时下有一种Stefanel的美国服裟,现多译为“斯特法内”,那么根据上述原则,可否改译为“泰纺”了
2.加字,在译出原名的主要音节后,可根据需要加上符合商品特征或是关键意义的字,以突出产品的宣传性,吸引消费者。如Rock唱片译为“滚石”,Power香皂译为“波尔肤”,Colgate护齿洁齿系列商品译为“高露洁”等。当然在加字时一定注意所加的字在意义和音色上都要与原文商标相宜,否则就会圆蛇添足,多而不当。、
3.字眼的选择可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原名的音节,寻找切合商品的字词,而不要拘泥于在音色上的相似和模仿,如Ricon译为“理光”、Canon译为“佳能”,两者都是摄影和复印器材的商标; Seiko钟表译为“精工”、Comfort衣物柔顺剂译为“金纺”、Reebok运动服装译为“锐步”。 Safeguard香皂译为“舒肤佳”等。有趣的是Dove这一商标,既是香皂的品牌,又是巧克力的商标,译者在翻译时只能是采取不同字眼的选择来加以区分,前者译作“多芬”,取其润肤芬芳之意;后者译为“德芙”,配合其广告词“牛奶香浓,丝般感受”。
同样的道理,中国产品的商标在译成外文时,也要兼顾外国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地音译或是意译了事。前些年我国译者在译出口产品商标时,对于这一-点考虑得并不多,于是才出现了把“白象”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结果在美国市场上无人间津。原来在英语中awhite elephant是“无用而累赘的东西”。再如“帆船”地毯,也是传统出口产品,译成Junk,遭到同样的命运,后改译为Junco才幸免于难,原因是Junk除了帆船之意外,还有垃圾,破烂的意思。比较成功的译例有:
“乐凯”译为Lucky;“肤美灵”译为Skinice,体现护肤品特色;“百乐美”饮料译为Belmerry。
这些例子充分说明了产品的商标是质量的象征,是产品形象的代表,又是知识产权,不仅在起名时要倍加斟酌,在翻译时更需慎之又慎。因为商品商标的遁名好环也关系到企业的国际化形象和能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打响。
当然,商标的翻译绝不是简单的问题。有时好的译名也有自然天成的味道,但本文提出的观点无非是想提起商品生产经营者和翻译工作者的注意,即在翻译商标时是大有文章可做,可以精益求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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