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第九条
(一)本公约将于交存十二份批准、接受或加入证书之后三个月生效。
(二)其后,本公约将对每个国家在其交存批准、接受或加入证书三个月后生效。
(三)加入本公约的任何国家,如未加入1952年公约,也应被视为加入了该公约。但是,如果交存其加入证书是在本公约生效之前,则该国加入1952年公约须以本公约生效为条件。在本公约生效后,任何国家均不得只加入1952年公约。
(四)本公约参加国与只参加1952年公约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应服从1952年公约的规定。但是,只参加1952年公约的任何国家,可向总干事交存通知书,宣布承认1971年公约适用于该国国民的作品和在该国首次出版的本公约签字国的作品。
第十条
(一)所有缔约国承诺根据其宪法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公约的实施。
(二)不言而喻,本公约在任何缔约国生效时,应按照其本国法律使本公约的规定付诸实施。
第十一条
(一)设立一“政府间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甲、研究世界版权公约的适用和实施事宜;
乙、做好定期修订本公约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