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可译与不可译
翻译是文化的翻译,对文化背景不同的两种语言进行翻译时,不应追求一字一句一一对应。 要在分清可译与不可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翻译加工。比如,
農林水産大臣は、まぐろ資源の動向、まぐろの需給事情その他の事情の変動により必要が あるときは、基本方針を変更するものとする。
农林水产大臣根据金枪鱼资源的发展趋势、金枪鱼的供需情况及其它情况的变化,如有必 要应变更基本方针。
原文中出现的「ものとする」与「なければならないJ的意思相近,表示应该……,但多 在规定身分地位较髙的行政长官的责任时使用,含有尊敬、委婉的语气,若想从汉语中找到完全对应的词是很难的,因此,可不译出,这样并不影响文章的意思。
4) 语序的调整
汉语表达方式忌讳“头重脚轻”,即主语或修饰中心词的定语过长的现象。日译汉时,可适当调整语序,以避免句子的繁冗。如,まぐろ資源の保存及び管理の強化を図るための所要の措置を講じ、……。
采取必要措施,加强金枪鱼资源的保护及管理,……,
如果直译,这句话就要译成“采取以加强金枪鱼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为目的的必要的措施”, 将定语中目的部分挪到后文中,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5)文采
尽管法规合同类文章属干格式相对稳定的应用文体,但在翻译时,也应该避免重复,注意 在节奏韵律等文采方面下工夫。如标题的翻译:
关干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何处理第一个“关子”和第二个“有关”是翻译的难点也是亮点。将“关干”和“有关” 都译为「関する」,不容易理解句子层次,且给人重复的感觉。首先应分清该题目的层次,第 —个层次是说明通知的性质(关于……问题的通知),第二个层次说明问题的内容,是核心部分, 修饰语(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与被修饰语(有关问题)的关系比较紧密,因此应将这ー层次中出现的“有关”译为「に関する』,通过动词的连体形加强定语与中心词的联系;第 —个层次的“关干”译为「についての」,借助格助词丨の」的出现相对弱化定语与中心词的 关系,突出核心内容。
法规合同类文章的行文也应适当注意字里行间的节奏感,以增强文章的气势。以口译汉为例:
前条の規定による報告をせず、又は虚偽の報告をした者は、三十万円以下の過料に処する。 不按上述规定提交报告,或有虚报瞒报者,处以30万日元以下行政性罚款。
译文将「虚偽の報告」译为“虚报”(多报)和“瞒报”(少报),既使意思完整,又通过 四字词组增强了行文的节奏感与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