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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 2018-08-22 15:40:2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建设100个省级优秀教学案例库,建立“山东省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平台”,促进教学案例的研究、开发和使用。

(四)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形成协同育人新机制

建立产学研用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和长效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合作建设相关课程,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和培养质量评价。改进研究生联合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训练水平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水平。

“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建设100个示范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分类建立健全基地建设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基地优势,构建“双师型”团队。

以创建示范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为驱动,大力推进实践教学,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示范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先行先试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过评估验收,对合作良好、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联合培养基地冠名“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五)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

改进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办法,变导师资格为导师岗位,变导师资格遴选制为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制,实现对研究生导师的动态管理。

实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导师的分类管理。对学术学位导师,通过学术交流和访学增强对学术前沿的把握和探究能力,不断提升科研指导水平;对专业学位导师,推动校内导师主动参与行业实践,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交流,自觉接触和了解行业实际,提高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和针对性。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

定期对研究生导师进行培训,实现导师培训规范化。适时组织集中学习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紧密结合导师工作实际,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导师开展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促进导师职业发展。

完善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岗位职责与学术权利,加强师德、教风和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育人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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