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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6〕35号)

发布时间: 2018-10-24 15:16:5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9.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遵循法制统一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凝练学校共同理念和价值认同,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起草制定学校章程,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高校要在国家法律修正和深化教育改革进程中不断完善章程,建立章程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到2018年,全省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10.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规定,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积极探索符合高校特点的管理体制,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完善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务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制度。职业学校应当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或理事会的议事规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健全各类社团、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及开展活动的规则与要求,完善监督机制。

11.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在学校工作中,不断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制度,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先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师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处分要明确期限与后果,积极教育挽救;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的处分应当听取法定监护人的意见。鼓励学校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校内的学生申诉、教师申诉制度,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师生代表,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学校依法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配置资源、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和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各种评优选拔活动,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学校管理、服务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告知有关事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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