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6〕35号)

发布时间: 2018-10-24 15:16:5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强化教育督导,依法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完善教育领域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资格、学位、学业水平、教育质量、课程等领域的专业评价制度。

6.加强和改进教育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配合立法机关、政府法治工作部门的立法工作机制,立、改、废、释并举,起草、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健全教育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定。凡规范、限制管理相对人行为、增加其义务或者涉及相关方权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般应由法治工作机构组织起草或者独立审核,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教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定期清理长效机制。2016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成本级现行规范性文件的一轮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

7.健全教育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框架下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教育纠纷。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建立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应当成为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表率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

8.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不断提高放管服水平。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发布评论! 【马上登录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